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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山西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原则

面试是招聘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测试考生实践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及发展潜能的重要方法,必须坚持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必须做到面试方法科学、组织严密规范,切实把适应卫生计生事业需要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我院来。

二、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面试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院长雷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安玉兰同志担任,郝重耀同志、张捷同志、李晓伟同志、刘越清同志等院领导为领导组成员,全面负责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办公室主任由     人事科科长担任,办公室下设监督组、保卫组、保密组、后勤保障组、技术保障组,具体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时间、地点

(一)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16516— 18

(二)面试时间:2016524日(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地点:山西省军区宾馆

四、面试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人选确定后,由院招聘工作面试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到本人。我院面试入围人员共3名。(具体人员见我院网站所公示的“入围人员名单”)

五、面试内容及方法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面试采取设置考场提问的方式进行。

根据卫生计生工作的特点和岗位要求,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工作需要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实践操作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面试(8分钟):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占综合成绩的40%

六、面试程序

(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方案经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批准后,在我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包括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要求等,对考生进行告知。我院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并进行资格复审。如未按规定时间(5 18 1800前)领取面试通知书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我院将依笔试成绩递补下一名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二)资格复审。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其所持证件、相关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考生本人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遴选面试考官。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5人组成,其中我院遴选考官最多1人,其余4人按规定遴选外聘考官。确定考官后,考官集中封闭管理,统一培训。

(四)命制面试试题。公开招聘面试领导组聘请相关专家封闭命制试题,试题分为AB两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试题在启用前,按绝密级材料严格保管。

(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考试突发事件处理的指挥、沟通、协调和决策等事宜。明确试题在保管使用中发生的突发事故、突发消防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突发人身安全事故及发现集体作弊及影响考试的网络有害信息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应急办法。

(六)设置面试考场。面试现场设置候考室、主考室和计分室。主考室设置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分席。每室有醒目标志,并张贴考场规则。面试考点实行全封闭式管理,禁止非工作人员出入。

(七)进行面试分组。

面试人员在医疗三组参加面试。

(八)面试人员报到和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下午:考生12:00报到,12:20停止入场。考生上交个人通讯工具并经工作人员验证后,进入候考室候考,按报考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候考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将面试顺序登记表密封并在密封袋上签字后交由监督人员保存。当场面试结束后,监督人员应及时将面试顺序登记表交给统分人员计分。

() 面试考官抽签。面试考官在考官组负责人和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后进入所在考场。

(十)拆封面试试题。面试试题于面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内,临时抽签决定面试试题,而后进入考场,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主考官拆封。

(十一)开始面试。面试人员在工作人员逐一引导下着统一服装进入考场。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流程:根据抽签序号入场→综合素质面试→考生退场→计分审核→下一位考生入场→结束面试

各考场配备录像设备并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全过程记录每个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存档备查。

七、面试方式、计分办法及成绩合成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体操计分办法,即: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总体情况评定每一要素得分,每一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取得的平均值即为该要素得分。各要素分加权之和即为应试人员最后面试得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对外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将面试成绩按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然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保密纪律。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填写《保密和回避承诺书》,防止泄漏试题和其它面试资料,发现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必须回避。对在面试考试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取消其考官或工作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面试考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在入围封闭期间,要将通讯工具交由纪检(监察)人员统一保管,确因工作需要需与外界联系的,必须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方能使用,否则按违纪处理。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均不得单独行动。不得在工作职责以外以任何理由进出考场、候考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同外界联系。

未尽事宜按《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2016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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