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医三院[2018]22号
各科室:
根据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晋卫医发〔2018〕22号)要求,结合我院“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实际,从即日起在全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打击影响医院改革发展和医疗安全的黑恶势力,确保医院安全稳定和健康发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工作的整体部署,是省委省政府持续高度关注的重点工作,是山西省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的重点工作任务。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开展排查工作并及时上报排查结果。
二、抓住重点,全面排查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结合“平安医院”工作特点,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做好排查工作:
(一)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
(二)在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三)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四)医院职工直接参与或涉嫌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五)其它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以及参与黑恶势力的吸毒人员、艾滋病人等特殊人群。
三、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各科室要全面排查系统内部影响系统正常运转和健康持续发展的黑恶势力,线索排查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原则,覆盖每一个科室、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干部职工。要利用电子屏、微信、宣传橱窗和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全方面加强宣传引导,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要在全院迅速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劲阵势,对各种涉医黑恶势力造成强大震慑和无缝隙打击,确保全方位、无死角。
四、落实责任,及时报送
(一)院长对医院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负总责,各科室主任为辖区负责人,对科室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要如实报送办公室,办公室要建立签字备案制度,统一上报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上报的的问题线索必须经院长签字确认。
(二)保卫科、信息科要加强医院音视频监控及存储设备检修维护,确保运行持续、良好,依法依规从快协助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取证。
(三)医院在每周一中午12:00前,将上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情况(附件2,电子版和加盖红章的扫描件)报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