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针灸研究所
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
2019年赴天津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经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称“省卫健委”)审核,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称“省人社厅”)备案,山西省针灸研究所(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2019年12月7日拟赴天津参加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举办的第22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1、博士研究生岗位。招聘数量2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等详见招聘岗位表。
2、硕士研究生岗位。招聘数量3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等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3.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1978年12月3日计算),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1983年12月3日计算)。
4.检验科技师岗位,须具备《检验技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需取得)。中药师岗位须具备《药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康复科医师须具备《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除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的不需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具体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5.招聘院校范围为: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者“一流学科的专业”及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岗位可不受此限制。
三、人才政策
1.办理完聘用手续到岗后的博士研究生,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书后,可享受我院人才引进安家费补贴待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及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可按照当年山西省、太原市“人才引进”政策申请生活补助。
四、招聘程序
(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组
由院领导、人事科工作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现场招聘工作组,赴现场招聘。
(二)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卫健委审核、在省人社厅备案后,在我院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等信息。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7日(9:00-15:00)
报名地点:天津梅江会展中心N1展厅(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18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韩老师 手机号:13834676911
(四)资格审查
现场由我院招聘工作组工作人员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应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2、个人简历;
3、按照岗位表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主治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论文、就业推荐表等其他相关个人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
7、2020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者,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学历、学位证明须注明所学专业、研究方向和毕业时间等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由院招聘组工作人员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由院招聘组工作人员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五)招聘考试程序
博士、硕士研究生岗位招聘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两部分。考核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14:00
考试地点:天津梅江会展中心N1展厅(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18号)。
考核过程全程摄像。
考核成绩当日在山西省针灸研究所官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由我院招聘组工作人员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院同意后,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到另外同一级别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我院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我院、省卫健委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卫健委审核,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应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信息。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卫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我院将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六、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省针灸研究所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147 9715 6232
监督电话:0351-723635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西省针灸研究所(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2019年省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山西省针灸研究所(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2019年省外招聘报名表。
山西省针灸研究所
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