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科室:
按照山西省卫健委解决患者看病难,缴费时间长的要求,本着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同时配合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即将开展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工作,以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为出发点,我院从即日起开展诊间支付服务工作。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门诊挂号:由收费室负责;
二.门诊治疗费:由收费室医保科合作办理,待省医保局实施方案下发后实行;
三.门诊检查费及处方缴费:患者手机扫描处方或检查单上二维码后,凭手机缴费凭证直接前往相应科室,相应科室使用已配备的电子扫码枪确认缴费后,享受检查、取药等医疗服务。需要开具发票的患者凭相应科室打出的小票,前往收费处换取发票。
四.持医保卡缴费的患者需到收费室缴费。
各科门诊医师、护士应积极引导患者采取诊间付费方式,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
财务科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