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山西省针灸医院对山西省针灸医院2025年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项目组织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省针灸医院2025年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山西省针灸医院2025年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3、服务期限:1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政策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相关网站公示截图);
3.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5日,每日上午9:00 至12:00,下午2:00至5: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休息),在山西省针灸医院(地址:太原市平阳路北园街2号)获取采购文件;
4.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2、营业执照(副本);
5、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递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领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山西省针灸医院(https://dszyy.sxtcm.edu.cn/)》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省针灸医院
地 址:太原市平阳路北园街2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583513683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采 购 人:山西省针灸医院 地 址:太原市平阳路北园街2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5835136832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西省针灸医院2025年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项目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企业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项目概况 |
山西省针灸医院2025年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项目 |
1.3.2 |
服务期限 |
15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满足国家、行业政策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1.4.1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相关网站公示截图);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1.4.2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无 |
1.9.1 |
采购预备会 |
þ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9.2 |
供应商在采购预备会前提出 问题 |
时间:/ |
形式:/ |
1.10.1 |
分包 |
þ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采购文件规定的*号条款,供应商应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不满足任何一项的报价将被否决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 资料 |
无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 þ允许 偏差范围: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款以外的内容。 最高项数:不限定 |
2.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
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3日 |
形式:书面形式 |
2.2.2 |
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电子邮件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 |
时间:在收到响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形式:书面形式 |
2.3.1 |
采购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 |
时间:在收到响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形式:书面形式 |
3.1.1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4 |
最高采购限价 |
90000元 超过最高采购限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
3.2.5 |
其他要求 |
/ |
3.3.1 |
响应有效期 |
90天 |
3.4.1 |
响应保证金 |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 □要求 ☑ 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
/ |
3.5.1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þ无 ¨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22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3.5.4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采购方案 |
þ不允许 □允许 |
3.7.3(2)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三副 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不要求 ☑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版采用Word格式及PDF格式(签字盖章扫描版),载体使用U盘,U盘应标注供应商名称 |
3.7.3(3) |
响应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þ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响应截止时间 |
2025年03月28日14时30分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北园街14号山西省针灸医院行政办公区三层会议室 |
4.2.3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þ否 □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5.2(4)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按供应商签到顺序 |
6.1.1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审小组构成:3人 评审小组确定方式:山西省针灸医院内部专家组成; |
6.3.2 |
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
按得分从高到低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 |
7.1 |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þ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成交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þ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þ否 □是,具体要求: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 总则
1.1 采购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服务采购进行采购。
1.1.2 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概况、服务期限、质量要求
1.3.1 项目概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为严重失信企业;
(10)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响应活动的各方应对询比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采购预备会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采购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成交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单位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 供应商应根据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内容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 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将被否决。
1.11.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将被否决。
1.11.5 响应文件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询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2. 询比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商务技术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询比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询比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响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修改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不足 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响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1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响应活动。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服务方案;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2 响应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响应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响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响应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响应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响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响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采购人设有最高响应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询比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响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响应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响应保证金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
3.4.3 采购人最迟将在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单位退还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完成的同类型服务业绩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3 “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供应商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响应方案
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3.6.2 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单位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单位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采购文件有关响应报价、质量要求、服务期限、响应有效期、响应保证金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A4纸张双面打印,报价函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 响应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1)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质量要求、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审小组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采购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7.3 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审小组依法确定成交单位。
7.5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单位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询比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6.2 成交单位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单位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询比采购文件和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单位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单位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单位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报价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
|
响应报价 |
响应文件只能有一个报价 |
|
其他要求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2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报价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响应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1)商务得分:15分 (2)技术得分:55分 (3)报价得分:3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评审基准价=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 (1) |
商务评分 标准 (15分) |
企业业绩 (15分) |
供应商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1项类似业绩得5分,最高得15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须包含项目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盖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不得分。 |
|
2.2.3 (2) |
技术评分 标准 (55分) |
方案内容的编制 (2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方案优秀、详细、技术成熟、可操作性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情况。内容全面条理、结构清晰、有针对性、见解独特、对存在的问题分析透彻。在采购人要求的基础上对范围和深度作了延伸、拓展,在重点规划内容具备较强的创新性。优秀得(20-25]分;合理得(10-20]分;一般得(0-10]分,未提供不得分。 |
方案编制工作计划(15分) |
工作计划安排合理、有详细的进度安排表、分工明确且合理。优秀得(10-15]分;合理得(5-10]分;一般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质量保障措施及合理化建议(1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是否详尽有效,具有针对性评审。优秀得(10-15]分;合理得(5-10]分;一般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2.2.3 (3) |
报价评分标准 (30分) |
报价得分 (30分) |
评审基准价=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报价得分满分M=30分,报价得分计算规则为: 报价得分=30-K×(评审价-评审基准价)/(最高评审价-评审基准价) 说明:K为竞争系数,K的取值为各标段有效供应商数量(当有效供应商数量超过5家时,K按5计算)。 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 |
|
|
|
|
|
|
注:如果供应商报价明显偏低,评标委员会/评分专家组有权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对于不出具书面说明或其说明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分专家组议定,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会对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单位,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响应报价低的优先;响应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审小组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响应报价: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商务评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响应报价评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没有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偏差超出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响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响应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响应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审小组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响应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供应商得分=A+B+C。
3.2.4 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响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响应。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审小组有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单位外,评审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审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签订时为准)
需方:
供方:
供方在 年 月 日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中中标。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等见后附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服务费支付:
四、服务承诺: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要求:
2、服务期限:
3、质量要求:
六、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七、供方责任
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投标书承诺服务,符合采购人要求。
八、违约责任
供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绝。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 %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二份,需方持二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
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其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商务技术要求
1、项目概述
山西省针灸医院2025年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涉及更新的设备总投资额约为11100万元,对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等内容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最终配合完成发改委的立项审批。对山西省针灸医院的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客观反映其使用情况,对设备更新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助推山西省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2、服务期限:15日历天;
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或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服务方案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一、报价函
至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 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愿意以小写 元(大写 )的报价,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采购项目。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询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采购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4、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询比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8、保证遵守询比采购文件的规定。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比采购文件,包括询比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
13、我方承诺接受询比采购文件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4、我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 (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盖章或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资金 |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网址 |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
电话 |
|
供应商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限 |
|
服务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限 |
|
服务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五)拟服务本项团队所有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本项目任职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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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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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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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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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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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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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
从事服务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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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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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须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服务方案
(参照评审标准及商务技术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